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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裁员风暴,不通知USCIS=未解雇!

随着美国裁员潮的持续蔓延,许多公司都在减员,H-1B是受影响较大的群体之一,但你以为被通知离职就代表雇佣关系结束了吗?其实并不是,很多H-1B持有人都不清楚,公司的口头或者邮件通知的被解雇并不是法律认可的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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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DOL的规定,美国雇主如果没有完成bona fide termination,包括:明确告知员工、向USCIS提交H-1B撤回通知,并在适用情况下提供返程交通,则雇主在LCA下的工资支付义务就仍然持续。

官方文件截图⬆️

现实中,许多被裁员的H-1B收到的邮件里只说一句effective today, your employment ends,没有提到USCIS终止通知、返程交通等合规步骤。这让H-1B持有人误以为自己已经进入到宽限期,也没有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阡陌就来详细聊一下什么是合法解雇?美国雇主合法解雇的步骤是什么?


H-1B被裁员立即停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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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雇主在提交H-1B劳工条件申请(LCA)时,已经向DOL作出承诺:在雇员处于有效雇佣状态且非主动离职的情况下,必须按照LCA中的工资标准支付薪资。因此,如果雇主仅仅通过口头或邮件通知员工被解雇,但没有完成bona fide termination,就仍需承担LCA下的工资支付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雇主需要保留并能提交解雇通知的书面记录、向USCIS发出终止通知并保存发送凭证以及向外籍员工提供返程方案并保留提供凭证。如果雇主无法提供这些证据,DOL在调查或仲裁时通常会支持外籍员工的欠薪主张,并可能判令美国雇主补发工资、支付利息,甚至承担额外的行政处罚。


合法解雇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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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1:明确通知H-1B员工已被解雇

现实中,雇主必须通过明确且可以复查的方式通知H-1B员工被解雇,这一步是后续进行USCIS撤回与返程交通流程的必要前提。阡陌专业律师通常建议雇主通过电子邮件发出通知,以确保可追溯性。

此外,雇主关于裁员表述不能含糊其辞,如:目前没有项目、暂时不安排上班等此类说法,这种说法属于benching,不是解雇。LCA中的no-benching规则明确禁止雇主无薪待岗,以此保障H-1B员工即使短期没有项目也能继续拿到工资。因此,明确书面解雇通知是合法解雇的第一步,也是避免欠薪责任的关键环节。


步骤2:向USCIS提交I-129撤回/终止Sponsor通知

第二步非常关键但也是日常中经常容易被忽视的,就是向USCIS请求撤回I-129 petition,撤回I-129 petition的法律作用在于USCIS会将该H-1B的状态在系统中标注为withdrawn,这在DOL的工资执法中至关重要。

过往DOL在大量案例中明确表明,只要被裁员工的I-129 petition没有撤回,雇主就仍然被视为继续Sponsor该H-1B员工,因此工资义务不能终止, 这也是许多雇主被追缴数万甚至数十万美元工资的根本原因。


步骤3:为被裁H-1B员工提供返程交通

现实中,第三步是雇主必须以书面方式向被裁员工提供返程交通安排,包括机票、预算或报销方案等等。但如果被裁员工已经提交H-1B Transfer或转换身份了,那这个步骤就可以免除了。

这个步骤雇主常常会犯的错误包括口头承诺或仅提供美国国内段机票等等,这些都不符合DOL的要求。阡陌专业律师通常建议雇主使用邮件或正式信函来发出返程交通方案,并要求员工确认收到,来形成可以审核的合规记录。


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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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关于60天宽限期

(1)实际情况

许多雇主常误认为H-1B员工不来上班就可以视为雇佣关系结束了,这类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在H-1B案件中,60天宽限期是给H-1B员工维持合法身份,不是给雇主延迟履行义务的。

实际操作中较为常出现的问题也是雇主在员工在职的最后一天之后才意识到还没有向USCIS提交withdrawal,也没有完成返程交通安排,就会导致工资义务被同步延长。

(2)DOL要求

对于DOL而言,唯一的审查标准是雇主是否完成合法解雇的三个核心步骤:

  • 明确的书面解雇通知
  • 向 USCIS 发送 withdrawal letter
  • 提供返程交通(如适用)

只要其中任何一个步骤没有完成,DOL就会认定雇佣关系还在持续,工资义务也同步继续。

(3)实操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正确做法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当天或之前就同步开始三个解雇步骤,而不是等员工进入到宽限期后再处理。越早完成上述步骤,越早终止工资风险,也能在未来DOL审查中建立完整的合规记录。


❷ 关于H-1B1/E-3领事馆获批入境

(1)实际情况

因为H-1B1和E-3员工的身份通常是由美国领事馆直接批准入境的,因此入境时系统里并不存在I-129 petition 记录。也就是说雇主没有可以可以填写的案件编号,就会导致许多雇主选择通过寄送withdrawal letter 的方式通知USCIS,但也会被USCIS以no petition on file为由拒收或不予处理。现实中这种情况非常常见,这会让雇主误以为不需要通知USCIS。

(2)DOL要求

DOL的审查重点是工资义务是否真正终止,在过往多份行政裁决中,DOL明确指出:即使USCIS在系统中没有记录、且不会处理撤回申请,雇主还是需要向USCIS发送 withdrawal申请,目的是证明自己已经履行合理努力。

(3)实操建议

面对USCIS没有案件编号、不受理撤回的情况,阡陌专业律师建议雇主可以选择将信件寄送至可能处理相关案件的USCIS服务中心,如:Vermont或 California。

实际操作过程中,雇主还需要保留寄送凭证、备注寄送日期、并保存USCIS的所有回复包括退信、拒收通知等等。这些材料在DOL调查时都可以证明雇主已经采取所有合理的合规步骤,即使最终USCIS并没有录入任何信息,也不影响合规流程。


综上,在裁员潮持续发酵的当下,H-1B员工需要注意:你的雇主只有完成正式通知解雇、向USCIS提交I-129撤回、提供返程交通三个步骤,才算真正合法解雇。

如果你已经被裁员、或即将面临裁员,务必要确认上述三个步骤,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你捍卫合法权益。

如果你现在正处于被公司不合法解雇的困境,欢迎联系我们,我们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帮你判断风险,制定最适合你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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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总结翻译自阡陌美国法律咨询公众号,详细内容以文内链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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