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优先级别职业移民是美国主要的杰出人才引进方式,EB-1申请第一优先类别的在美永久居留权,其分为三个类别:EB-1A杰出人才,EB-1B杰出科研人才,及EB-1C跨国高管或经理。由于EB-1申请人数逐年呈上涨趋势,2022年出现了史无前例的排期,可见越来越多来自全球各地的杰出人才为他们的美国梦付出了行动。
EB-1申请优势
中国大陆或印度出生受益人排期较短
因为EB-1申请对于受益人的资质要求较高,例如所以EB-1申请的数量相对较少。这意味着,EB-1受益人的绿卡申请通常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批准。这对那些需要快速移民到美国的中国大陆出生或印度出生的人才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优势。
无需劳工证申请
EB-1受益人无需担心申请PWD劳工证导致的繁琐流程以及时间等问题。同时受益人无需经过劳工市场测试或公司招聘环节 (Recruitment),招聘的目的是向移民局证明该岗位无法由美国本土工人胜任,所以只能聘请外籍雇员。
个人资质满足即可申请
受益人需要在相关领域有足够的能够证明其杰出的证据提供给美国移民局,并说明能对美国国家带来利益及好处,即可以尝试申请。
可申请加急
目前EB-1可以进行加急处理申请(Premium Processing),费用为$2,500美金,移民局在接到加快处理申请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至15个工作日内给出初步审理结果。减少了受益人担心在境内等待时间过长导致身份失效的担忧。
Figure 1: 图片来自移民局官网
一人赴美,全家移民
当受益人的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表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其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能有资格分别以E-14或E-15移民身份申请进入美国,实现一人赴美,全家移民。
EB-1A申请资格 (杰出人才移民)
第一层筛选
能够通过持续获得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展示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的非凡能力,并且这种“非凡的能力”拥有大量证据的充分支持(像奥运奖牌、诺贝尔奖或奥斯卡这样的国际公认的重要奖项)。
受益人必须满足证明有意进入美国继续在其非凡能力领域工作的初步要求,并且最好努力证明此类工作将为美国服务,有益于国家利益。
Figure 2: 图片来自移民局官网
个人资质
EB-1A受益人须拥有一次性成就的证明(国际公认的主要奖项,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等)或满足下列10项标准中的3项(或在任何标准不适用的情况下的类似证据)即可递交EB-1申请:
- 因在从事领域的卓越表现而获得比较罕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
- 根据相关领域公认的国内或国际专家的判断,其成员有成为杰出成就的协会成员资格。
- 在专业或主要商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与申请人及其工作有关的报道。除了任何必要的翻译外,此标准的证据还应包括作品的标题、日期和作者。
- 作为个人或委员会成员,曾在专业领域内担任评审人,对其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内的作品进行了评审和鉴定。
- 曾在其领域内做出过独具创意、具有原创性的重要贡献,涉及学术研究或艺术创作等方面。
- 在专业或主要商业出版物或该领域的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
- 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会上展示其作品(通常,此标准对公开展示其作品的艺术家很有用)。
- 在享有盛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 相对于该领域的其他人,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且其薪酬、待遇、福利等远高于其他同行。
- 在表演、艺术方面取得商业成功。(通常这个标准被歌手、表演艺术家、音乐家和电影演员使用)
第二层筛选
如果EB-1A受益人已经证明了满足上述 10 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那么当 USCIS 对申请作出最终决定时,申请人的案件将进入第二层裁决。
在满足第一层筛选后,EB-1A受益人提交的证据将被整体考虑,美国移民局将评估申请人的证据,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作为杰出外籍人才所需达到的标准。这意味着USCIS 有更大的裁量权来拒绝或批准 EB-1A 案件,即使受益人已经通过了第一层筛选裁决。
个人资质
- 持续获得国内或国际的赞誉。具有杰出能力的申请人的成就在相关领域得到了认可。请注意,此赞誉必须在提交 EB-1A 申请时就已生效。过去拥有非凡能力但此后未能保持可比水平的成就的申请人通常无法通过移民局的二级裁决。
- 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表明杰出能力外籍人士的专业水平是处于相关领域最顶尖水平的一小部分人之一。
EB-1B申请资格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
EB-1B申请中雇主和受益人必须共同提供信息,不论受益人是否是其领域的杰出成员或贡献者,也无论其是研究员还是教授。雇主是 EB-1B 案件的申请人,并非受益人本人。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受益人及其律师得到雇主的全力支持至关重要。
Figure 3: 图片来自移民局官网
申请EB-1B移民项目的外籍人士必须满足:因在特定学术领域的杰出成就而获得国际认可。必须在该特定学术领域积累了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或教学经验,必须从支持其申请的雇主那里获得研究职位或终身教职的永久工作机会。
个人资质
满足以上条件以后,EB-1B 受益人必须另外满足以下六项要求中的至少两项:
- 获得重大奖项或杰出成就奖的证明
- 拥有只有杰出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组织的会员资格
- 在专业出版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上,有报道该外籍人士的成就的文章
- 作为个人或委员会成员,曾在专业领域内担任评审人,对其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内的作品进行过评审和鉴定
- 拥有在该领域作出有原创性的科学、学术或艺术贡献的证据
- 拥有在该领域国际学术期刊上的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的作者证明
为了证明已满足上述清单中的两项或多项要求,EB-1B受益人的申请应包括令人信服的详细文件,裁决官员倾向以下类型的文件证据:
- 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同行评议文章
- 受益人的作品被他人作为权威进行引用
- 受益人作为同行评审评议过他人作品的证据
- 受益人在座谈会上经过同行评审的演讲的文件
- 受益人的工作描述被行业学者视为权威
推荐人资质(推荐信)
最后,推荐信通常由受益人专研领域专家撰写,信件内容包括:
- 推荐人需要证明为什么他或她可以准确地判断、评估或以其他方式对外籍人士的作品发表意见的资质
- 对受益人的背景和成就的描述,以及强调受益人的成就对相关科学或学术领域做出了原创性贡献的评论
- 受益人的出版物、奖项和/或专业协会会员资格的重要性
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要求,并希望以就业为基础申请永久居留,您可以考虑在“杰出研究员或教授”类别下提交受益人申请。如果您有任何疑问,阡陌专业移民律师为您量身订造留美方案。
EB-1B申请资格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
Figure 4: 图片来自移民局官网
企业资质
- 受益人在美国雇主的母公司、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在进入美国之前的前三年在美国雇主境外关联公司连续受雇至少十二个月;
- 关键条件是境外实体和美国境内雇主公司需要具有共同控制权,通常以>50%的共同所有权证明;
- 符合条件的外国实体必须持续开展业务;
- 美国雇主提供给受益人的预期职位必须是管理或执行职务;
- 美国雇主必须至少经营一年并有能力支付受益人的工资。
受益人资质
- 必须在过去 3 年内连续受雇于相关美国境外公司至少十二个月;
- 所雇佣的岗位必须具备的职责:具有管理组织职能,管理部门运营和人员;监督他人的工作以及雇用和解雇下属;能控制员工的日常工作活动和工资。
- 必须担任管理或行政职务;在没有实质性监督的情况下做出影响深远的决定;制定大规模目标和政策。
EB-1B申请资格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
受益人申请材料
- 美国公司的海外母公司开具的雇佣证明信
- 能够以行政或管理身份开展业务
- 个人简历
- 学历证明
- 将受益人调任至美国的调派证明
- 确认受益人的管理或行政职位
美国雇主公司申请材料
- 公司章程、商业执照
- 联邦雇主识别号码(EIN)
-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组织结构图
- 雇主季度报告(表格 941)
-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格 1120)
- 会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铸流)
- 美国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附属机构的证明文件
- 主要办公室、工厂和建筑物的图片(外部和内部)
- 银行对账单
- 公司组织架构
- 商业交易合同
- 公司章程
- 过去 3 年的报税证明
-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 公司股票凭证
美国境外雇主公司申请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 公司章程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母公司宣传资料
- 办公楼和仓库照片
- 公司所获奖项
- 母公司及相应子公司结构图
- 公司决定成立美国子公司的决议
- 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
- 最近三年与重大客户的经营发票,出口贸易信用证
- 最近三年母公司雇员情况说明和工资记录(尤其是受益人本人的工资记录)
相较于EB-1A和EB-1B的申请,EB-1C需要从企业雇主方面得到更多的资料信息。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要求,并希望以就业为基础申请永久居留,您可以考虑在“跨国经理或高管EB-1C”类别下提交申请。
阡陌北美法律咨询有着一对一的律师助理全程帮助申请人与律师以及企业沟通,以高效谨慎的工作态度帮助受益人完成相关材料收集工作,将会有专案律师全权负责您从最初的方案定制到最后登录美国获得绿卡,EB-1申请全程无忧。
EB-1B申请资格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移民)
EB-1A | EB-1B | EB-1C | |
职业类别 | 杰出人才 | 杰出教授/研究人员 | 杰出跨国公司高管 |
针对人群 | 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技术、商业或体育领域有非凡能力的人 | 优秀的教授或科研人员 | 拥有跨国公司的经历的高管 |
申请主体 | 个人 | 雇主申请 | 雇主申请 |
常见目前或前序美国境内合法身份 | O-1工作签证持有者 | F/M/J学生身份签证持有者 | L-1跨国高管工作签证持有者 |
EB-1申请流程
递交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表
受益人准备相应的材料,律师准备EB-1移民申请,向移民局提交EB-1移民申请,移民局审核EB-1移民申请并给出裁决。
一般受益人需要两到三个月收集准备相应的材料,如果材料准备完整,阡陌的移民律师需要一到两周完成EB-1移民申请。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的审理时长大约需要6个月到年23个月,具体的时间会因审理中心而异。受益人可以要求加速审理,加速审理应在15天之内获得处理结果。如收到RFE补充材料通知,移民局会给申请者30到90天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回复,收到补充材料后移民局会在60天内给出裁决。因此,如果一切顺利,受益人最快在两周内收到EB-1移民申请批准信,但是一般情况半年会出裁决结果。
递交I-485境内身份调整申请或填写DS-260移民签证
截止至2023年5月,EB-1目前的排期境外中国大陆与印度出生的申请者排期出现了排期,优先日(Priority Date)为2022年2月。
Figure 5: 表A – 图片来自美国国务院
而境内中国大陆与印度出生的申请者优先日(Priority Date)为2022年6月。
Figure 6: 表B – 图片来自美国国务院
当排期中的日期前进到了受益人的优先日之后,境内受益人方可递交I-485境内身份调整申请表境内的调整身份,或境外受益人提交DS-260 表格并前往当地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通过面试后获得签证,一般审理时间为八个月到两年不等。
EB-1申请费用
EB-1签证所涉及的强制性USCIS申请费:
-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费用:$700
- I-907加急处理申请费用:$2,500(可选择)
- I-485境内身份调整申请费用(根据你的年龄而定):14岁以下和父母一起申报:$750;14岁以下且不和父母一起申报:$1,140;14岁至78岁:$1,225,包括强制性的生物识别费 (85美元);78岁以上:$1,140,不收强制性生物识别费
我们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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