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属移民与婚姻绿卡:有爱伴行的移民之路
H类工作签证中签率极低,限制多;EB-2雇主担保绿卡移民排期久;EB-5投资移民风险高?在美拿绿卡有没有更快更好的方法?如果在美遇见了想未来共同生活的伴侣,未来计划在美国生活与发展,不如和已有身份的他/她一同考虑一下婚姻移民吧!这是目前最快的获得绿卡的方法之一。本文将一文详解婚姻绿卡的种类、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申请流程,以及申请婚姻绿卡各阶段离婚的案例分析。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是指在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担保下,亲属获得移民签证即绿卡并移居美国的过程。美国政府允许公民和绿卡持有人为特定的家庭成员申请移民,使他们能够获得合法的永久居留权。
亲属移民的种类
直系亲属类别(Immediate Relatives)
直系亲属包括了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 21 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如果您是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要符合一定的资格要求,就可以根据家庭关系申请成为合法永久居民(获得绿卡)。
签证缩写及其代表:
- IR-1:美国公民的配偶
- IR-2:美国公民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 IR-3:美国公民在国外收养的孤儿
- IR-4:美国公民在美国收养的孤儿
- IR-5:美国公民的父母(美国公民至少21岁)
家庭优先类别(Family Preference Categories)
包括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其他亲属,如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已婚子女、成年子女以及兄弟姐妹。
移民签证分类:
- F-1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
- F-2第二优先: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
- F2-A第二优先A类: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名额占第二优先总名额的77%。
- F2-B第二优先B类:美国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21岁及21岁以上)子女,名额占第二优先总名额的23%。
- F-3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 F-4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注意: 祖父母,阿姨,叔叔,公婆,和表兄弟不属于以上任何类别,不能通过此类亲属关系移民。
美国移民法规定:亲属移民
1) 每个财年(10月1日到下一年度的9月30日),亲属移民都有约480,000个名额。
2)每个优先类别在每一个财年都只有一定数量的移民签证配额,一旦当年的配额用尽,那么移民申请即使得到移民局批准,受益人也需等到有新配额可用才获取绿卡。
3)由于每年优先类别移民都会收到大量的移民申请,因此目前亲属移民申请的时间,从递交申请到获得永久绿卡,等候的时间约1-12年不等。
亲属移民担保人
移民局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经济担保证明,其目的是为了证明申请人在美国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和生活费用。担保人的责任是为申请人提供一定的财务支持和保障,以确保申请人移民美国后美国有稳定的生活和经济基础。
婚姻绿卡
婚姻绿卡的种类
婚姻绿卡是为了外籍配偶而设,允许他们获得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权利。取决于结婚对象的身份状态,婚姻绿卡分为以下两个大类:
与美国公民结婚
1) CR1
CR1是指”有条件的永久居留”,适用于已婚不满两年的外国配偶,即获批后将获得两年期的临时绿卡,为了取消临时绿卡的时间限制,需要在外籍配偶成为永久居民第二年到期前90天內提交取消条件限制的申請。
2) IR1
IR1是指”无条件的永久居留”。IR1适用于已婚满两年的外国配偶,其绿卡是无条件的,获批后可永久居留并无需移除条件,即永久绿卡。与美国公民结婚目前无排期。
与绿卡持有者结婚
F2A:F2A是美国亲属移民中的第二优先,适用人群为美国绿卡持有者的的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目前该类别申请受配额限制,具体排期状况请查看《2023年亲属移民绿卡最新排期》。
确认婚姻绿卡申请资格
美国移民法下有两个人群的配偶可以申请婚姻绿卡:
- 美国公民的配偶
- 绿卡持有者的配偶
两者配偶的申请流程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申请期间的身份问题,以及外籍配偶可能会因为出生地,以及递交申请时的所在地出现的排期问题。通常情况下,主要分为外籍配偶(受益人)是否在美国境内的两种情况:
身处美国境内 (“Adjustment of Status”)
外籍配偶以合法的非移民身份留在美国境内的情况下,申请人(公民/绿卡持有人) 可以为外籍配偶提交I-130外籍亲属移民申请表,待排期到后可提交I-485境内身份调整申请表。
请注意:在等待排期期间,绿卡持有者的外籍配偶需要保持独立且有效的非移民身份。目前美国境内递交申请的F2A类别无排期,即受益人可以在递交I-130的同时“双递交”I-485境内身份调整申请表。
身处美国境外(“Consular Processing”)
如果外籍配偶递交申请时不在美国境内,申请人(公民/绿卡持有人) 需要为其配偶提交I-130外籍亲属移民申请表申请以及领事处理程序申请。完成所有的材料及表格填写后,外籍配偶需前往自己所在国的指定美国领事馆获得移民签证并入境美国。入境后受益人将信件的形式收到自己的绿卡,请注意查收信箱。
申请婚姻绿卡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通常情况下,在美国境内递交申请的受益人会在递交美国婚姻绿卡申请的同时递交I-765申请工卡和I-131申请回美纸,如果工作或有行程变动需要出境美国,也不会因还没有拿到绿卡而受到出入境的影响。更多美国境外申请人的申请流程请移步至《阡陌亲属移民官方网站》。
- 公民纸/有效的美国护照/驾照/社安号码;
- 出生证(美国本土出生)/出生公证书(非美国本土出生);
- 更改名字证明(如果入籍后更过名字);
- 身高/体重/瞳色/发色;
- 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 最近三年的报税记录(IRS TAX TRANSCRIPT)/W-2或1099表/工资存单和工作证明;
- 申请人跟受益人的结婚证(美国境内结婚)/结婚公证书(非美国境内结婚);
- 如有离异史,务必提供所有前序婚姻的离婚判决书(美国境内离婚)/离婚公证书(非美国境内离婚)/死亡证或死亡公证书(配偶离世);
- 如有离异史,需要提供所有前配偶的名字/出生日期/结婚日期/地点;
- 你的绿卡或者美国公民身份是否通过婚姻绿卡或被领养获得;
- 所有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城市,出生证/出生公证书
- 父母的名字/出生日期/出生地城市/现居地城市/如以故请提供年份;
- 过去5年的详细家庭地址(包括邮编)/开始和结束日期;
- 过去5年的工作经历,受雇公司名字/工作地址/职位/开始和结束日期;
- 以前是否曾经替任何人递交过任何移民申请?如果有,请提供之前被申请的受益人姓名/申请种类/递交地址/时间/申请结果;
- 一张护照格式照片;
- I-130 申请费用$535.00 支票抬头为“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 I-485 申请费用$1,225.00支票抬头为“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 出生公证书;
- 有效的中国护照(包括使用过的所有失效中国护照)/签证页/I-94卡/社安号码/工作许可证;
- 如果曾是学生身份需要提供所有的I-20表格;
- 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 身高/体重/瞳色/发色;
- 如有离异史,务必提供所有前序婚姻的离婚判决书(美国境内离婚)/离婚公证书(非美国境内离婚)/死亡证或死亡公证书(配偶离世);
- 如有离异史,需要提供所有前配偶的名字/出生日期/结婚日期/地点;
- 所有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城市,出生证/出生公证书;
- 父母的名字/出生日期/出生地城市/现居地城市/如以故请提供年份;
- 过去5年的家庭地址/开始和结束日期;
- 最后一个美国境外的居住地址/开始和结束日期;
- 过去5年的工作经历信息:受雇公司名字/工作地址/职位/开始和结束日期;
- 以前是否有其他人替你递交过美国移民申请?如果有请提供之前的申请人姓名/申请种类/递交地址/时间/申请结果;
- 在美国是否有过逮捕纪录,如有请务必提供所有的法庭判决书;
- 是否加入过中国共产党,如有请提供入党日期/城市省份/入党原因;
- 是否服过兵役;
- 是否曾经持有过J-1签证进入美国;
- 七张护照格式相片;
- I-693体检表格
婚姻绿卡递交材料后续流程
1) 递交材料后,收到I-797收据
律师协助准备好材料后,需要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移民局,邮寄地址可以参考移民局婚姻绿卡处理中心特定地址。通常情况下,提交申请后大约3-6周左右,申请人就会收到移民局的I-797C收据通知,表示移民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为受益人办理的结婚绿卡申请。双方可以通过官网输入收据上的 Receipt number查询申请处理进度。
2) 收到打指纹通知
提交申请后大约4-8周,申请人会收到打指纹通知。通知上会清楚地写明打指纹时间和地点。该地点通常是离申请人最近的移民局打指纹服务中心,请务必提前到达,以免错过预约时间。
3) 婚姻绿卡面谈
如果收到通知,申请人夫妻双方就需要去指定地点,携带必要文件面谈。一般面谈前一个月左右收到纸质邮寄的面谈通知。通知上会写明面谈时间和地点,以及面谈时需要携带的必要文件。如果申请人或配偶无法用英文沟通,可以带一位翻译,移民局现在也可以提供电话人工翻译。多数情况下,申请人和配偶会坐在一起同时接受移民官的面谈。
基本上,婚姻绿卡的面谈目的是:
核实或更新I-130外籍亲属移民申请表和I-485境内身份调整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
核实申请文件,允许申请人提交新的文件或更新过期文件;
核实有关婚姻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了解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爱情故事,进一步核实婚姻真实性。
4) 收到绿卡
绿卡面试顺利通关后,绿卡就会邮寄到家。取决于受益人符合的婚姻绿卡类型,临时绿卡的有效期为2年,初次获得永久绿卡的有效期为10年。期间申请人可以凭借它工作、出入境等,实现在美工作生活自由。
临时绿卡过期前的90天之内,申请人需要提交 I-751去除绿卡条件申请表。申请的时候必须婚姻双方共同签字。如果在提交移除申请时,婚变导致分居、离异或丧偶,建议联系律师申请豁免waiver。
申请婚姻绿各个阶段离婚案例分析
案例一:已提交I-130外籍亲属移民申请表,未获批时离婚
菲律宾出生的妻子与她的美国公民配偶近期完成I-130的提交办理婚姻绿卡,正在等待审批。婚后,王女士发现David时常打骂自己,严重时致伤。王女士担心自身安全,想要提起离婚,但害怕因此拿不到绿卡。
妻子面临的困境:
继续婚姻,可是自己人身安全陷入危机,日后还不知道要担惊受怕多久
离婚,可是担心付出的时间成本白费,拿不到绿卡
分析:一般在I-130外籍亲属移民申请表未获批时离婚,是无法继续申请婚姻绿卡的。但案例中王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存在家暴行为,因此她可以另行申请家暴绿卡,不受离婚的限制。
案例二:获得2年临时绿卡后离婚
妻子与丈夫目前都是美国绿卡持有者,虽申请时结婚不足两年,但妻子已成功取得了两年临时绿卡。婚后一年,两人感情破碎,两人目前已分居生活,妻子想提出离婚,担心临时绿卡结束后无法顺利转换成十年永久绿卡。
妻子面临的困境:
- 继续婚姻,熬过临时绿卡期。但婚姻名存实亡
- 离婚,可是担心移民局质疑自己婚姻真实性,最终无法获得十年绿卡
分析:
上述夫妻的情况是婚姻绿卡中比较典型的案例,尤其分居对于后续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有较强的负面影响。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拿到思念永久绿卡。需要注意的是,能证明婚姻的真实性,向移民局证明当初并不是为了绿卡而结婚的,且离婚也并不是因为已经获得了绿卡,而是因为其他原因所导致;当然移民局也会考虑到特殊情况(如家暴、丧偶等)无法转正、递解出境会给临时绿卡持有人造成生活上的极端困难,都可以单独递交临时绿卡转正式绿卡申请。
案例三:获得正式绿卡后离婚
丈夫为美国公民,与中国大陆出生配偶妻子登记结婚。在配偶已经取得正式永久绿卡后,婚后的生活中丈夫存在多次出轨行为并想要提起离婚。配偶担心自己的绿卡是通过婚姻移民的方式审批取得,离婚后存在被撤回绿卡的可能性。
妻子面临的困境:
- 继续婚姻,可是妻子无法容忍丈夫出轨,婚姻状况无法回到从前
- 离婚,可是不清楚是否存在绿卡被撤回的风险
分析:案例中配偶这种情况不会影响到绿卡。但需要注意,若移民局发现最初是以移民目的而结婚,有权力撤销已发放的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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