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是一所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的私立研究型大学。该大学是卡内基理工学院和梅隆工业研究所合并的结果。自合并以来,卡内基梅隆大学一直作为一个单一的机构运营。对学术诚信的深刻而持久的承诺是卡内基梅隆大学教育的基础。卡内基梅隆大学要求其行政部门、教职员工和学生遵守道德行为不仅仅是简单地遵守法律,而且创造了对于完成大学的使命至关重要的道德权威。
学术诚信条例
作弊 (Cheating)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盗窃或未经授权访问以前课程设置的考试、答案或其他评分作业。
- 在考试期间使用候补、替身或代理。
- 从他人的考试或作品中复制。
- 提交或使用伪造数据。
- 使用虚假陈述来获得额外的时间或其他便利。
- 伪造学历。
抄袭 (Plagiarism)
剽窃被定义为在没有适当归属或引用的情况下使用其他人贡献的作品或概念。从其他来源获取的独特想法或材料用于书面或口头使用,必须在学术作品中得到充分承认才能进行评分。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 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直接引用或转述的文本。
- 图形元素。
- 音乐的段落,以声音或符号的形式存在。
- 数学证明。
- 科学数据。
源自他人已出版或未出版作品的概念或材料。
未经授权的帮助
(Unauthorized assistance)
未经授权的帮助指使用未经政策声明或课程教师特别授权的支持来源,以完成要评分的学术作业。此类支持来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个人提供的建议或帮助、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书面来源以及电子来源。未经授权的协助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 在超出政策声明授权标准的任何任务和课程教师上进行协作。
- 提交由他人完成或编辑的全部或部分作品。
- 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学生提供或传达未经授权的信息或材料,包括以前课程设置的评分作业和答案。
- 使用未经授权的信息或材料,包括以前课程设置的评分作业和答案键。
- 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
- 在未事先获得第二门课程教师许可的情况下,提交先前完成的第二门课程的评分作业的学分。在并行课程的情况下,必须获得两门课程的教师的许可才能在两门课程中提交相同的作品以获得学分。
以上内容均来自卡内基梅隆大学学术诚信条例,具体内容详见:卡内基梅隆大学学术诚信条例
学术诚信违规处理流程
对于违反卡内基梅隆大学学术诚信政策的项目,将在课程水平或同等学术水平上进行初步审查和裁决。调查可由课程教师或部门指定人员管理。涉及涉嫌违反大学学术诚信政策时,则遵循以下程序:
收集信息
- 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最好是在发现涉嫌违规行为后的一到两周内。
- 教师应将涉嫌违规行为通知相关学生,并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为学生提供在面对面会议或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做出回应的机会。
- 课程教师可能会从其他个人(例如,学生、教职员工)那里收到信息,这些个人拥有与所审查的涉嫌违规行为相关的直接信息。例如,有人可能在相关事件发生之前、期间或之后观察了可疑事件或直接与相关学生互动。
- 在与涉案学生或证人讨论涉嫌违规行为时,除非有必要确定责任,教师应避免透露其他涉案方的身份。
- 如果学生没有回应涉嫌违反学术诚信政策,课程教师可以在合理时间后对此事进行审查。在这种情况下,课程教师可以继续确定责任和结果。
裁决
- 课程教师将根据现有证据决定是否发生可疑违规行为。在此阶段,鼓励教师咨询该部门指定的学术诚信联络员、部门/项目负责人、学院院长办公室或社区标准与诚信办公室,了解涉嫌违规的性质、与涉嫌违规有关的证据的性质以及正在考虑的结果范围。
- 在评估违反学术诚信的责任时,课程教师应应用公认的证据标准。公认的证据意味着课程教师已经确定学生更有可能违反了大学学术诚信政策。
- 如果课程教师得出结论认为学生应对涉嫌违规行为负责,则课程教师应做出裁决。尽管教师和/或部门负责人可能会建议其他结果以供在二级审查、决策和行动期间考虑,但在此级别的审查和行动中可以评估的最严重的结果是课程不及格。
- 有未决或记录在案的学术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退学或停学。在极少数情况下,课程教师可能会明确批准退出课程。未经适当许可退出课程的学生将被手动重新注册课程,并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二级审查、裁决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进行二级复查:
- 学生犯有不止一次的违规且已向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报告
- 课程教师/学生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请求其他操作
当报告了不止一次关于学生的违规行为时,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应通知学生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学生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可能会建议适当的结果,因为多次违反 大学学术诚信政策 并通过电子邮件将该建议书面记录给学生和社区标准与诚信办公室。然后,学术审查委员会将在听证会上审查部门的建议。
如果学生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拒绝推荐结果,学术审查委员会成员将在听证会上建议结果作为其审查的一部分。如果学生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拒绝推荐结果,则学生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应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将该决定记录给学生。
学术审查委员会将在听证会上审查部门建议(如果提出),相关学生将有机会参加。学生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和课程教师也将有机会参与全面审查。如果他们选择不参加完整的听证会,他们应该可以作为证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的目的是确定鉴于多次违反大学学术诚信政策。
为了让学术审查委员会确定适当的结果,学生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和课程教师将被要求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如果尚未提交),包括给学生的电子邮件,记录课程水平的行动和与违规相关的支持证据,供学术审查委员会考虑。在委员会成员审核之前,社群标准和诚信办公室将进行适当的编辑。
记录和报告课程级别的裁决
- 在确定违规的责任和结果后,教师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学生该决定。如果认定负有责任,应在通知中说明确定责任的理由。还应注意课程教师评估的结果,并且告知学生申请申诉的机会和申请的程序。
- 所有记录在案的违反大学学术诚信政策的行为都应在调查和学生通知完成后向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报告。
- 报告应包含与学生的电子邮件通信副本。并且鼓励课程教师提交所有证据和支持文件。
- 收到违规报告后,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将通知以下个人关于学生课程级别的裁决:
- 学生家庭部主任
- 学生所在学院副院长
- 学生的学术顾问
- 注册课程的部门负责人(如果与学生的部门不同)
- 课程注册所在学院的副院长(如果与学生的学院不同)
- 学生将收到正式通知,告知已收到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的报告。通知将包括邀请与社群标准办公室的流程顾问会面,讨论案件、审查申诉流程并准备二级审查(如果需要)。
- 除上述通知外,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将负责协调所有二级审查、决定和行动,并根据大学政策记录学生的大学行为记录中的违规行为,学生行为记录报告。
大学听证会
1. 听证会前的准备
- 在听证会之前,将向学术审查委员会成员提供预读资料包,其中可能包括,除其他相关项目外:最初的学术诚信违规报告;与违规行为有关的任何证明文件;任何部门对结果的建议(如适用);以及学生对委员会的书面介绍。
- 学生可以在流程顾问指定的日期之前提交书面介绍和最多三封书面支持信。学生可以提交与审查相关的其他信息,包括电子邮件通信和作业文件。此文档将由流程顾问自行决定包含在预读数据包中。
- 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有责任确保为听证会设定的时间是合理的,并在适当的时候为学生和课程教师提供必要的便利。反过来,学生和课程教师都将在参与这一过程时表现出真诚的努力,特别是在听证会的安排方面。如果案件涉及紧急情况,导致学生或课程教师无法参加预定的听证会,听证会将重新安排。
- 在确定听证会日期和时间时,将尽一切努力避免与学生的课堂时间表发生冲突。在情况需要的情况下,除预定的考试外,课堂出勤不会成为推迟听证会的合理借口。
2. 听证会程序
- 在学术审查委员会听证会上提供的信息必须由各方保密。学生将获得提供给听证会的所有材料的完整副本,以便在听证会期间准备或使用,符合相关人员的隐私权。这些材料应保密,只有在获得流程顾问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共享。这些文件不得复制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提供给学生的所有材料必须在听证会结束时退还给过程顾问。为了维持公平和公正的程序,听证会当天不接受任何新材料,口头证词和反驳新的口头证词可能需要的其他证据除外。作为反驳提供的证据将仅由主持人自行决定接受。
- 在听证会之前,参与审查的学生、课程教师、系主任或指定人员将被问及他们是否认为潜在的听证委员会成员对他们有偏见或反对。如果感知到的偏见是合理的,将为委员会选择替代者,并将重新安排听证会。
- 学生有权让他们选择的一个人出席听证会。学生必须在流程顾问指定的日期(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他们选择的支持人员的过程顾问。如果法律顾问将担任这一职务,听证小组可以决定它希望获得与听证有关的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或任何其他支持人员(如果在场)将不被允许参与诉讼程序,但可以建议学生和/或出席听证会。如果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由律师陪同,听证会可以推迟到案件的所有当事方都有机会有律师在场。已登记的支助人员不得作为证人参加同一诉讼程序。
- 每次学术审查委员会听证会的证人可以由学生、课程教师和系主任登记。证人应能够提供与学术审查委员会审查的案件有关的直接信息,例如直接观察有关事件和/或在有关事件发生之前、期间或之后与任何一方直接互动。所有各方都必须在流程顾问指定的日期(至少在学术审查委员会听证会前三天)通知过程顾问其注册证人。
- 在安排听证会时,应考虑允许听证组能够出庭作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具有重要意义的证人。如果听证小组无法亲自或通过电信传唤证人,如果委员会要求证人提供信息,他们可以向流程顾问提交书面陈述以供审查。除非有记录在案的情有可原的情况,否则学生在被传唤为证人时应真诚地努力向学术审查委员会提供信息。
- 委员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希望听取建议的证人的意见。听证小组将逐一询问证人,随后被解散。只有在向委员会提供信息时,他们才应在会议室中出现。
- 除委员会成员的审议外,所有会议程序都将被记录在案。录音将按照学生行为记录保留实践.
- 在实际听证会期间,学生有权在出示证据时在场。
- 参加听证会的学生和课程教师的介绍时间限制为10分钟,在证据陈述后提供摘要的时间限制为5分钟。
- 大部分程序将包括委员会成员对各方以及登记证人的提问。学生和课程教师也将有机会提出问题供委员会考虑。
- 在每次总结之后,委员会将进入非公开审议。
- 在涉及课程水平行动申诉的情况下,不会与学术审查委员会共享有关学生先前违反大学学术诚信政策的信息。如果学生有先前的违规记录,并且在申诉时维持课程水平的行动,则可以在学术审查委员会就本案的适当结果提出建议之前,将学生召回委员会讨论以前的违规行为和结果。
3. 听证结果的确定和通知
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的代表将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育副教务长或指定人员听证小组的建议。
负责教育的副教务长或指定人员根据学术审查委员会的建议对案件做出决定。负责教育的副教务长或指定人员可以接受、拒绝或修改建议,也可以将此事发回新的学术审查委员会审查。
在审查建议并做出决定后,负责教育的副教务长或指定人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他们的决定。
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将向以下个人发送最终决定函的副本:
- 课程教师
- 学生家庭部主任
- 学生所在学院副院长
- 学生的学术顾问
- 课程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如果与学生所在的部门不同)
- 课程所在学院的副院长(如果与学生的学院不同)
除非《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权法案》(FERPA) 允许,否则不会通知学生家长任何学术纪律处分。
学术纪律处分将保留在学生社区标准和诚信办公室的纪律记录中。当学术纪律处分影响入学资格时,将在其他大学记录上进行指定。学术纪律记录不会作为学生学术记录的正式成绩单的一部分发布。
处罚及弥补措施
1. 处罚
- 留校察看:学生可能会被处以指定时间的纪律留校察看。缓刑可能需要满足特定要求。当学生处于留校察看状态时,如果受到进一步的学术纪律处分,他们可能会被停学或开除。
- 停学:学生可能会被禁止在指定的时间段内注册。被停学的学生必须在行动后最多两天内离开校园(包括大学宿舍、兄弟会或姐妹会、办公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留在校园外。停学期间,被停学的学生没有资格被大学录取。
- 从学术课程中退出:学生必须完全切断与他们目前注册的学术课程的联系。从学术课程中退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入读大学的其他学术课程。
- 开除:学生必须完全切断与大学的联系。被开除的学生必须在裁决后最多两天内离开校园(包括大学宿舍、兄弟会或姐妹会、办公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并永久留在校园外。除非另有说明,被大学开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入读大学的其他学术课程。
- 特权丧失:学生可能会失去特定的特权,其中可能包括使用设施、服务和/或参加大学活动的机会。
2. 弥补措施
这些结果要求学生采取行动来修复他们的行为造成的伤害,或利用大学资源来支持他们继续参与社区活动。未能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这些结果可能会导致额外的学术纪律处分。
- 行为评估和建议:大学可能会要求学生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与医疗保健提供者和/或精神卫生保健提供者会面。如果是这样,学生将被期望完全参与提供者要求的任何相关评估,并完成任何后续建议,例如治疗计划或转介给其他提供者。
- 社区服务:大学可能会要求向大学或校外非营利组织提供无偿服务(指定的小时数)。特定的职责分配必须事先得到流程顾问的批准。学生必须提供适当的文件来证明他们完成了社区服务。
- 教育/发展任务:大学可能会要求学生完成一个项目、作业或活动,以促进学生的教育和发展。这些任务由学术审查委员会确定,完成情况由流程顾问监督。作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反思或研究论文、演示文稿的开发、与个人的讨论、道歉信、阅读作业等。
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卡内基梅隆大学学术诚信准则政策流程
申诉程序
学生可以在正式通知决定后的七个日历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向大学教务长对教育副教务长或指定人员作出的决定提出申诉。
如果学术审查委员会的决定涉及课程水平行动的申诉,课程教师可以在正式通知决定后的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学教务长提交申诉请求。如果学术审查委员会的决定涉及涉及多次违规报告或要求额外结果的事项,课程教师和/或学生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可以在正式通知决定后的七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学教务长提交申诉请求。
申诉的理由有哪些?
- 对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序错误
- 在二级审查期间强加的结果与违反《公约》规定的情况不相称。学生被认定对学术不诚信的行为负责
- 现有证据与课程级行动申诉审查或二级审查中的责任调查结果不一致
- 在听证会时无法合理获得的,值得重新考虑的新证据
申诉程序是什么?
1. 学生提交书面申诉
书面申诉请求应说明申诉是否涉及责任认定、结果或两者兼而有之,以及申诉本身的依据。
2. 申诉官员将审查书面申诉请求
- 教务长指定的申诉官员将审查书面申诉请求,并确定申诉官员的判断是否提出了值得申诉官员审查的可申诉问题。在审理申诉时,申诉官可酌情会见个人并审查与申诉依据有关的资料。
- 如果发生申诉,结果通常会暂时搁置,等待申诉结果。
- 申诉官员将根据情况及时决定申诉。在审查申诉期间,申诉官将根据需要向学生、课程教师和部门负责人更新预期的时间表。
3. 申诉官员做出最终决定
- 申诉官员将要求学生学院院长审查案件并就最终处置提供意见。
- 申诉官员有权接受、撤销或修改他们认为适当的决定,从而解决被申诉的事项。申诉官员可以重新召集最初的学术审查委员会,或将此事发回新的学术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Figure 1.卡内基梅隆大学学术违规处罚流程(Source from: 卡内基梅隆大学学术诚信手册)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卡内基梅隆大学-对学术审查委员会决定的申诉
点击查看:如何紧急申诉,高质量的申诉信怎么写
阡陌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 John Fellas,任教于纽约大学法学院,日常工作包括主持NYU的校园法庭,包括学术诚信听证会,对在校学生相关案件有着丰富且独到的经验及视角。阡陌北美学术诚信危机处理中心拥有数十位经验丰富的老师,能够帮助学生在第一时间分析案件的利弊,提供解决方案。阡陌律师团队负责确保每个案件的证据链完整且有效,翻译团队负责辅助完成证据的中英文翻译整理工作。阡陌在近年来有着无数成功帮助同学减轻及撤销学校处罚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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