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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术诚信申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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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诺伊理工学院】最详细的学术诚信申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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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诺伊理工大学(Illinoi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IIT,又译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建立于1890年,坐落在芝加哥市区,是一所综合私立性理工大学。大学拥有七大学院:阿莫工程学院,建筑学院,设计学院,肯特法学院,斯图尔特商学院等。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对于学生的学术诚信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Student handbook),并对于剽窃、作弊、捏造等学术不诚信行为有一套完整的学术诚实准则(Code of Academic Honesty)。 

学术诚信条例

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希望学生保持高标准的学术诚信。学生应遵守社会对专业从业者的诚信准则和道德标准要求。总之,没有学生可以有机会寻求获得并不公平的优势。

学生产生违反其专业学科的既定标准、所从事的学科的既定标准、所培训的专业的既定标准或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在本规范中规定的标准的行为,均属违反本《学术诚信准则》。此外,如果学生故意从事或试图从事以下任何行为,或从事推断出违反以下任何行为的结论的行为,则违反本《学术诚实准则》。

学术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Violations of the Student Academic Honesty Code include

  1. 对任何为学分或其他目的提交的作品进行虚假陈述,不是学生独立努力的成果,例如在没有注明出处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想法或其他形式的抄袭;
  2. 在进行测验、测验或考试时,未经授权使用任何协助取得成绩;
  3. 未经允许自行获取考试试卷、答题卡、问题解答或其他学术材料,而这些材料是教师不允许分发的;
  4. 故意和有害地阻碍伊利诺伊理工学院任何成员的学习、研究或学术工作;
  5. 在向伊利诺伊理工学院的任何办公室提交或通过伊利诺伊理工学院的任何办公室向潜在雇主、机构、专业协会、会议或组织提交的任何文件中做出重大虚假陈述,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为更改或寻求更改、提交或寻求提交虚假、误导性或不准确信息而未经授权访问伊利诺伊理工学院的数字或电子系统;
  6. 故意协助他人违反本学术诚信准则中规定的标准。 

以上信息均来自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学术诚实准则(Code of Academic Honesty 

学术诚信违规处理流程

A. 概述

伊利诺伊理工学院社区的任何成员,如果知道有人违反学术诚信准则,或有证据表明发生了违规行为,请通知相应的课程讲师、学术单位负责人或院长,或发送电子邮件至academichonesty@iit.edu。知道违规行为的教职员工或管理人员,或有违规行为的证据人员,必须通过 

https://web.iit.edu/ugaa/academic-honesty(研究生和本科生)或academichonesty@iit.edu向指定的学术纪律院长(DDAD)报告违规行为。课程教师在学术诚信方面的惩罚行为也必须报告给教育部长。对于密斯校区、莱斯校区、莫菲特校区和设计学院,DDAD是负责学术事务的副教务长。对于芝加哥肯特法学院,DDAD是学生助理院长,对于斯图尔特商学院,它是院长。  

B. 课程导师的行动

如果课程教师认为发生了学术诚信违规行为,或本《学术不诚实准则》禁止的与课程直接相关的违规行为,建议他们与学生见面。在会议期间,教师必须告知学生违规的性质,并解释为什么这是一个学术诚信的问题。告知后,学生有机会对所谓的违规行为作出回应。会议结束后,如果课程教师确定发生了违规行为,他们需要报告违规行为,证明违规行为的事实摘要(包括课程大纲和/或课程材料,解释或指向解释学术诚实和抄袭的来源),以及对DDAD的制裁。适当的制裁包括: 

  • 成绩降低。所涉及的作业或考试或课程可申请减分。
  • 从课程中开除。该学生在课程中被授予“E”的惩罚性不及格分数,并且不能再参与该课程或接受教师对课程作业的进一步评估。课程讲师只有在与学生助理主任讨论并取得学生助理主任书面同意后,才可实施这项制裁。

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不透露学生的个人身份信息,课程讲师可以咨询相应单元的负责人或院长或教员同事。本次咨询的唯一目的是协助在违规行为和支持证据的基础上做出公平的决定。 

C. DADD 的职责和行动

DDAD将向学生事务副教务长办公室提供所有事件的记录。学生如果认为他们的记录是不准确的,必须在他们知道这种不准确的日期的七个日天内通知学生主任(dos@iit.edu)。如获及时通知,教务长或其指定人员将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情况下进行调查,并在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自行决定纠正记录中任何事实不准确的地方。教务长对该等事宜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除了课程教师根据B节采取的任何惩罚措施外,如果学生被发现有一次或多次违反本《学术诚实准则》的行为,或者如果DADD知道了违规行为,或者本《行为准则》禁止的违规行为,并且发生在特定课程之外,教育发展署会咨询大学教职员评议会学术申诉委员会主席,以决定是否将此事提交学术申诉委员会举行听证,以作进一步制裁。教育部将问题提交学术申诉委员会的决定是由其自行决定的,并且是最终决定。

对于出席学术纪律委员会的学生,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提出的指控内容以及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此通知将由学生事务副教务长办公室发出,并应在听证会前至少5个日送达学生。

出席学术纪律委员会的学生有权由自己选择的顾问、代表他们的证人和/或他们的父母/监护人陪同。辅导员和家长/监护人仅限于建议学生,不得参与陈述案件,询问证人,或在听证会上发表声明。

学生有权在听证会开始和结束时进行口头陈述,并向学术纪律委员会提交书面证据。此外,作为一般规则,学生应有权:

  • 向他们选择的任何拥有与对他们的指控相关信息的证人提出并询问;但主席可自行决定不让证人出庭作证,而证人的证词是多余的或与控罪无关;
  • 盘问任何被传讯作证支持指控的证人;但主席可自行酌情限制该等盘问,只限于该等盘问与控罪无关、是多余的或构成辱骂或骚扰。

学术纪律委员会成员可以在各自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向任何向委员会提供证词的人或就任何提交的证据提问。在被认为有必要保持礼仪、保护学生不受骚扰或确保过程的完整性的情况下,主席可以要求学生直接向主席提问,然后主席将向他们询问一名或多名证人。

听证会将会作电子录音。该录音仍将是伊利诺伊理工大学的唯一财产。听证会不得有其他记录。

一旦给予适当的通知,伊利诺伊理工大学保留举行听证会的权利,无论学生是否选择参加。发送到学生注册的iit.edu电子邮件地址的电子邮件通信将被视为书面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日期将作为开始日期,在此期间内或之后将开始任何后续行动或程序。

对于上述所有程序,被指控违反学术诚信守则的个人将会通过电子通知收到此类程序的决定。决定将被发送到他们注册的iit.edu电子邮件地址。这种通知将作为个人在相关程序中正式和正式的决定通知。任何此类决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日期将作为开始日期,在此期间学生必须采取行动开始任何后续行动、程序或申诉。 

学术诚信违规裁决

在收到学术纪律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后,其中的调查结果可能包括建议的制裁,DDAD将决定采取适当的行动,并将通知学生。学术纪律委员会可建议及教务处可实施下列处分: 

(1)被课程开除。学生在这门课程中会被授予“E”的惩罚性不及格分数,并且不能再参加这门课程,也不能接受老师对课程作业的评估。

(2)纠正措施。旨在补救学术诚信违规行为的行动,并在可行的情况下,纠正违规行为的任何后果,同时阻止未来的违规行为,这些行动可能包括纪律警告,留校察看,罚款和/或教育制裁,所有这些都在本手册的第二条,C部分中定义。

(3)停学。停学是指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内,学生的入学被中断的状态。被停学的学生不得参加白天或晚上的课程,参加学生活动,或住在校园宿舍。被停学的学生可在停学期满后申请复学。如果复学,学生可能会被处以由教育部指定的一段时间的纪律留校察看。

(4)开除学籍。开除学籍意味着与伊利诺伊理工学院的关系完全断绝。违反学术诚信准则的行为通常会在学生的成绩单上标注。

以上信息均来自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学术诚实准则 (Code of Academic Honesty) 

 

申诉程序

对根据第B.2或B.3条作出的有关学术诚信的决定的申诉,必须在决定通知后五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学生监督(dos@iit.edu)。支持资料必须随申诉一并提交。在此截止日期后提出的申诉或意见书将不予考虑,及时提交的申诉中未提出的问题也将被视为已被放弃。在这两种情况下,这意味着任何决定和制裁(视情况而定)均为最终决定。 

教育监察专员在未转介大学教职员委员会学术不满委员会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以及课程教师作出的处分(不包括非惩罚性的分数),均可向学术不满委员会提出申诉。在后者的情况下,该委员会只能确认或推翻学术不诚实的发现。学术申诉委员会将因应学生提出的申诉,补充其成员,组成一个上述的学术纪律委员会,并按上述的听证程序进行听证。该委员会对上述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申诉理由

在学术纪律委员会听证后,教务长可向教务长提出申诉,教务长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向教务长提出的申诉仅限于以下理由: 

  • 以上所概述的程序未被实质性地遵循,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为对结果产生了影响
  • 除了第B.3节中关于停学和开除制裁的限制之外,所施加的制裁不适当;
  • 在做出原始决定时无法获得的、非学生过错或不够勤勉导致的新证据现已出现。

在收到申诉后30个日内,教务长可作出下列决定之一:

  • 维护决定和处罚;
  • 撤销决定及/或修改、加强或减轻制裁。
  • 维持原决定,但将此事交回总监重新考虑制裁。

以上信息均来自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学术诚实准则(Code of Academic Honesty)

阡陌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 John Fellas,任教于纽约大学法学院,日常工作包括主持NYU的校园法庭,包括学术诚信听证会,对在校学生相关案件有着丰富且独到的经验及视角。阡陌北美学术诚信危机处理中心拥有数十位经验丰富的老师,能够帮助学生在第一时间分析案件的利弊,提供解决方案。阡陌律师团队负责确保每个案件的证据链完整且有效,翻译团队负责辅助完成证据的中英文翻译整理工作。阡陌在近年来有着无数成功帮助同学减轻及撤销学校处罚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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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本文总结翻译自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学术诚信准则,详细内容以文内链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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